一、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肥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店埠镇人民路15号邮 编:电 话:
二、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肥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店埠镇人民路15号邮 编:电 话:
三、肥东县劳动局在哪里?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包公大道县中医院向东300米
现在不叫劳动局
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
你打114问问就可以
在肥东县
肥东县劳动局在哪个地方。
四、肥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拖欠工资吗
若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
五、肥东县劳动社会保障局
需要转的
现在合肥市和三县都没有进行社保联网
你带着身份证到社保大厅开个社保缴费证明
带着给你们单位的人事负责社保的人员
他带着到肥东县社保大厅去办理增加就可以了
肥东县在合肥市,社保关系应该不需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