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单位在职工停发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将职工账户予以“封存”;
2、转入单位在职工发放工资当月,向承办银行办理单位缴存人员变更手续,为该职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该账户告诉该职工;
3、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随同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折到省直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4、转入转出单位在办理转移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到承办银行领取转移凭证单位联,职工可持公积金存折查询转移情况。
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的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的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