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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己交社保一个月是多少

2023-03-29 22:29:22 社保查询网

一、江苏省自己交社保一个月是多少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江苏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有规定吗?各是多少?

自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的重要部署,先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合理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用工成本,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扩展资料:

此次降费率是针对所有参保企业,不设门槛,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降费率政策中受益,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实现更好发展。

有利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费率降低以后,企业参保的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有助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参考资料: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解读

自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变。

扩展资料

目前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的做法是:

一、上限的确定。

国发z1995{6号文件规定,按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上限,并一直执行至今。

二、下限的确定。

考虑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较高,基数较小,不能全面反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为适当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并适当减轻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压力,根据〔2016〕56号文件精神,我省从2017年起改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平均值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下限,这也与国家最新要求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解读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不过全国的养老都一样,给你个南京市社会保险比率

序号 保险名称 比率% 单位% 个人% 备注

1 养老保险 合计29 单位21/14 个人8, 其中 21%为非农户口交的14%为农业户口交的

2 工伤保险 0.8 0.8 0

3 失业保险 3 2 1

4 生育保险 0.8 0.8 0

5 医疗保险 11+10元 9 2+10元 10元为大病

总共合计为:44.6%

你每个月缴纳的社保应该是基数x11.6%

就算是只给你补养老,也应该是21%或14%,而不是30%

你问清楚下,单位到底给你补了哪几项保险,然后单位交的比例是多少,个人要交的比率是多少

正常补交的话,如果只有养老,单位只要给你交21%或者14%,你自己要交8%

三、江苏社保缴费明细

法律分析:缴费基数上限21821元;缴费基数下限4250元;意味着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定为7274元;较有所提高。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0586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380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62元,也就是暂定平均工资上涨412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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