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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生育险需要公司开的证明是什么样的?
1、不用公司开证明,直接把相关资料(资料按当地社保局的规定准备,一般是费用单据、准生证等)递交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前台办理即可。2、一般是三个工作日费用就可以到账。有的地方是现金支付,大部分地方都是要带银行存折(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去办理。3、具体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社保局:12333 为准。
二、单位怎么开生育保险证明
报销的标准按照你缴纳保险的地方来执行。你知道带上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孩子的出生证、医院病历、发票、单位介绍信即可办理,或者你们单位有代办的,你将这些材料交给他们办理即可。
生育保险不需要开证明的,你只要给你生产的医院说你参加了生育保险,医院会告诉你需要哪些材料的。
三、要办理生育保险,单位出具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证明应该怎么写啊?望高人指点!
去计生部门开《生育保险联系单》
1、本区户籍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已婚育龄妇女依法怀孕后,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婚育证明》或单位《职工婚育证明》,如生育第二个孩子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办、经审核确认后办理。
2、非本区户籍(不包括市区)的参保女职工依法怀孕后,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生育证》、《暂住证》,到女方居住地的镇、街道计生办,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四、生育状况证明
(一)《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规范
1、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2、男女方为本区户籍的,没有参保的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男方有工作单位的,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婚育证明》,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3、男女双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由男女双方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后,到女方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男女双方《职工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暂住证》、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镇(街道、区)计生办审核确认后,符合要求的当即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将上述原件(1)和复印件(2)留存。
4、女方户籍在苏州市区以外婚嫁至本区的,参保已婚妇女依法怀孕后,到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男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工婚育证明》(附件三),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婚育证明》(附件五)后,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区)计生办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并附以下材料:
(1)女方《职工婚育证明》、有效的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2)男方《职工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3)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职工婚育证明格式,女方失业如何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 无单位证明
办理婚育证明遇到难题,要问你户籍地所属街镇计生办才知道吧,每个街镇都不一样的。也就是苏州市沧浪区下一级街镇。
关于婚育证明!急!!!,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