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具体调整标准为:
(一)定额调整。按每人44元/月增加。
(二)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8元;二是按本人2020年12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调整,包含高龄倾斜和艰边倾斜。截至2020年12月(含当月,下同)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广西养老金2020调整方案
一、特点
和全国其他大多数地区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对比,广西本年度1月起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特有福气,这也是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最大地方特色。
特点1:2020年12月按规定核定养老金并从2021年1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的人员,也有资格参加调整。
这是广西养老金调整的亮点,更公平,很人文。
要知道,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上一年度12月办理退休手续,本年度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人是没有资格参加本年度的养老金调整的。这一点很令人羡慕。
特点2:向高龄老人倾斜增加养老金时,年龄划分最细致。
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倾斜增加养老金时,3元起步。但不像大多数地区那样,每5年或10年分一个档,而是每增长1岁,再增加3元。可谓一岁一增加,岁岁人不同,这在全国也是很罕见的。
和广西去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对比,今年的变化可概括为“四降低一持平”。
所谓“四降低”:指定额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高龄倾斜调整、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调整,这四项标准与2020年相比,均有所降低。
所谓“一持平”:指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水平,和去年持平。 案例演示
黎阿姨,66岁,缴费年限44.3年(按45年计算),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6594.3元/月。她此次调整后月增加金额:44元+45年×1.8元+5元+6594.3元×1.2%=209.2元/月。
马大爷,79岁,缴费年限42.6年(按43年计算),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3575.5元/月。他此次调整后月增加金额:44元+43年×1.8元+(79-69)岁×3元+3575.5元×1.2%=194.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