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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社保单位缴存比例是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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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肥社保缴费比例2023
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
1、实施时间:
从1月1日起。
2、主要实施内容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
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未缴纳处理办法
在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
如果是在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5、各级主管部门
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
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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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和基数各是多?
一、2023-合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二、2023-合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如下: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基数以该单位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8月至6月,职工月缴费基数按照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核定上下限,调整后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
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月缴存基数下限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且不得低于月最低缴存额下限156元。
四、合肥企业社保缴费比例2023
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
1、实施时间:
从1月1日起。
2、主要实施内容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
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未缴纳处理办法
在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
如果是在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5月31日前完成。
5、各级主管部门
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
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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