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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2023-03-30 18:20:03 社保查询网

一、生育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报销标准,分别是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补贴。其中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为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项目?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均实行限额、定额、项目付费的规定,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生育险的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协助办理;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产假满30天内,由上述人员协助办理待遇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营养补贴,填写相关表格,交资料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包括:

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费、生育津贴等,

如果符合晚育条件,

还可以领取晚育津贴。

报销生育保险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地区不同,

有差异,

具体可以问问51社保网。

望楼主采纳!

生育报销流程;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三、生育保险报销项目

法律分析: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医疗保险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包括哪些?报销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等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进行办理。

一、各地生育保险政策不同,报销所需资料以当地政策为准

以广州为例子,《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1)明确,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和“三个目录”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产科行业规范和参保人妊娠的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及其检查次数。

(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以广州为例子,《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2)提及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或者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对应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所需资料:

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三)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属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

(七)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待遇:

(一)未就业配偶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

(二)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三、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是可以在生育或者产检期间直接在医院办理结清的,对于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医院办理结清费用的职工,才需要带上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等当地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生育部门提出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对于已经在医院办理结清的是不再需要到社保机构提出报销。

各地对于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所需资料有所不同,对于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的职工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机构了解情况再带上资料前往办理。

引用资料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广州市人民政府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生育险报销所需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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